深圳市慈善会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
秘书处内设综合事务部、合规建设部、品牌宣传部、项目服务部、合作发展部和会员服务部。部门职责如下:
(一) 综合事务部(党务工作办公室)
1.党务 (承担会党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行政 (负责综合性工作和行政性事务工作,包括会务接待、文秘法务、档案证印、固定资产、安全生产和后勤保
障等工作);
3.人事 (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薪酬绩效、员工关系和队伍建设等);
4.财务 (包括财务核算、资产增值保值、预算管理等);
5.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品牌宣传部
1.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和宣传,做好慈善项目推广和品牌培育建设工作;
2.机构品牌策略、品牌形象以及品牌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做好慈善文化建设工作(包括95中华慈善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等) ;
3.负责机构信息化建设和保障管理工作;
4.负责舆情监测和分析、处理危机公关和新闻事件;
5.管理并运营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宣传平台,拓展媒体宣传渠道;
6.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合规建设部
1.负责机构合规建设和内部监管工作(含专项基金退);
2.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监管和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运营体系;
3.负责机构战略发展规划和课题调研工作;
4.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合作发展部
1.负责捐赠人的发展、联络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年度计划和项目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款物筹募工作,负责募捐活动(含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和99公益日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3.负责拓展专项基金,以及慈善信托等筹资渠道的合作和维护工作;
4.负责拓宽线上筹款渠道,开展互联网募捐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专项募捐工作;
6.负责捐赠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服务部
1.负责开展慈善救助和慈善应急项目工作(含“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和中华慈善总会慈善赠药项目);
2.负责包括专项基金项目(含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美好生活发展基金)在内的项目组织和实施工作,承接并做好机构合作项目的执行和服务;
3.负责项目研发工作,组织新项目可行性调研工作,建立和完善慈善项目库;
4.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会员服务部
1.负责会员的发展、联络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理事会和监事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服务等工作;
4.负责行业慈善组织和公益机构的联动协同合作工作;
5.建立慈善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慈善事业;
6.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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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2485891
邮 编:51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