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资产的管理与保值增值是公益界普遍关注的议题,受限于现行政策法规,公益组织即便手握资金,也不轻易投资理财。有人寄希望于9月《慈善法》实施后,通过慈善信托的落地能带来改变。
对于慈善信托,深圳尤为关注。这座以改革和创新著称的城市,正在探索公益金融的发展,实践者认为制度灵活、财产独立的慈善信托能为慈善资产的管理和分配提供一个新工具。
如何使用这个工具?他们需要学习。慈善信托是什么,如何解决税收优惠,会碰到什么风险,能否实现慈善资产增值保值?在22日举办的公益星火4第二模块课程上,主办方邀请了慈善信托研究者高传捷进行解答。
高传捷评价称,公益星火4期——“中国公益金融人才培育计划”正在孵化一批创新项目,全都跨界于商业与公益之间,并且尝试使用慈善信托这个新工具,做的是着眼于未来的事,和当今英国在慈善事业上做的是同样的工作。
高传捷,原银监会非银司司长,从事信托行业已经20年,自《信托法》出台后开始关注公益信托,在《慈善法》颁布后开始研究慈善信托。
高传捷:《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慈善信托有三大特点:特殊的信托目的,特殊的规则和良好的理念。慈善信托受益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强调社会公共利益;慈善信托与一般信托管理规则不同,慈善信托可以永续存在;公权力可以介入慈善信托事务履行监管职责,必要情况下公权力可以改变慈善信托目的;社会公共利益是慈善信托的核心理念。
高传捷:从道理上讲,公益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与信托机构建立私益信托理财,理财活动结束后全部资金按照合约返还慈善组织。为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公益组织可以和信托机构约定保值增值的具体方法。但有关的约定需要符合管理部门对公益慈善组织使用资金的规定,符合慈善组织通过专业机构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规定。信托公司也是理财的专业机构之一。
三问:慈善资产怎么做到安全增值?
高传捷:慈善资产安全增值的运作,慈善组织可以自己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无论是自己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都要具备必要的财产管理能力,才能管好风险。希望慈善财产安全是对的,但是如果追求慈善资产保值增值的绝对安全,就会影响慈善财产保值增值的效果,可能造成财产收益率非常低,会影响公益资金的管理效率。
四问:《信托法》中的“公益信托”与《慈善法》中的“慈善信托”有何不同?
高传捷:首先,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第二、两个法之间的关系,《信托法》规定了信托关系和公益信托的管理方式;《慈善法》专章规定了慈善信托的运作。第三,对于慈善信托,两个法都起作用。但慈善法作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就是说,两个法律之间有冲突时,《慈善法》的规定优先。如果《慈善法》没有规定到的内容,就按《信托法》执行。第四,管理体制方面,公益信托是多部门分头管理,慈善信托是单部门统一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问: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有什么不同?
高传捷:信托制度有着400多年历史,经过长时间发展,其制度已经相对清晰、完备、公平、和合理。慈善信托有着一系列信托财产的保护制度,可以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慈善意愿。现在,国内慈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在扶贫、教育和养老等领域,需要动员民间力量,而慈善信托尊重民间意愿,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让更多社会成员以他们希望的方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
六问:慈善信托的落地还需要什么保障?
高传捷:一是民政部门的管理规则,二是税务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规章。目前,这两部分管理制度都没发布,需要耐心等待。《慈善法》规定受托人可以是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是不是所有的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都可以担当慈善信托受托人,还需要民政部门管理规则做出规定。在税收优惠方面,如果实现对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需要民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协商制定具体操作性规定。
七问:怎么解决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问题?
高传捷:9月1日《慈善法》生效以后,如果暂时对慈善信托没有税收方面的规定,可以采取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方式运作。就是说,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财产,约定由受赠的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并在捐赠协议中注明慈善信托协议的相关内容。慈善组织向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用于抵税,然后再与慈善信托受托人建立慈善信托。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慈善法》正式实施后,具体学习民政部门的管理规则。
八问:慈善信托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遇到什么风险?
高传捷:慈善信托的核心风险,第一位的是慈善财产财产的运用。历史上,英国慈善信托出现过很多有关受托人侵占、挪用、获取私利等丑闻。第二位的是慈善财产管理运用中的风险,这些风险与一般商业机构管理财产所遇到的风险是一样的。
英国慈善信托从业者不能像一般商业信托一样拿到高额佣金提成,他们管理信托财产不当,侵占、挪用财产要受到法律责任追究。这使得他们觉得违法从慈善信托财产得到好处是得不偿失。有了好机制,他们就不想犯错误了。所以,我们在成立慈善信托时,要跟从业人员讲清楚,同时设计好内部约束机制,让他们在管理、分配慈善信托财产时,不敢也不想做错事。
九问:能否设立开放式的慈善信托?
高传捷:开放式信托的最大特点是方便一个委托人用不断追加资金的方式设立慈善信托或者是方便很多委托人先后用小额资金汇聚起来设立慈善信托。慈善组织能不能跟信托公司如同成立集合信托一样地用投入信托财产设立慈善信托,业内存在分歧,有人认为应该允许,有人持不同意见。具体的操作规定,还要看将来民政部门的管理规则。
十问:慈善信托落地后,公益组织可以做些什么?
高传捷:首先,一个公益组织要了解自己在慈善信托制度下希望扮演的角色,一是做好公益项目当受益人,二是如果有钱了,可以当委托人通过设立慈善信托的办法从事慈善活动。三是如果有条件,自己还可以成为慈善信托受托人。总之,要认识自己,确定目标。其次,要根据目标学习知识,集合人才,培训队伍。第三,符合管理机关规定的条件后,参加慈善信托活动,通过谨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从事慈善活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