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 盛佳婉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筹建方案和深圳市慈善会改革方案已获原则通过。深圳市慈善会将改革转型为基金会;“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拟于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具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枢纽型慈善行业组织,这意味着深圳慈善行业将有自己的联合性自律组织了。
1成立慈善行业组织是《慈善法》的要求
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类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据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市登记社会组织共计10100家,公益慈善类组织(含社会服务类)2199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量的21.77%。其中,本市已登记注册基金会182家,还不包括在深圳落地的民政部登记和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的46家基金会。
然而,由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规范的行业性、联合性组织长期缺位,慈善组织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慈善行业监管缺乏有效的依托平台。各类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不够清晰,在机构使命和专业发展方向上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形成必要的专业分工和生态系统,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合力效果得不到体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市慈善事业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建立我市慈善行业组织,不仅是改进政府监督管理方式、促进政府监管科学化与规范化的重要路径,更是贯彻落实慈善法,提升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即将成立的“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由深圳市慈善会联合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深圳市华强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同心慈善基金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10家社会组织共同发起,是具有联合性、区域性、枢纽型的社会团体,也是直接为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服务的行业联合组织。筹建工作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罗力负责。
据了解,联合会旨在发挥对我市慈善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构建慈善行业生态系统,反映慈善行业共同诉求,健全慈善行业运作规范,促进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提升慈善行业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联合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和表彰激励活动;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提升慈善行业专业水平和能力建设;开展慈善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与政策倡导;建立慈善行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慈善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等等。同时,联合会将设立学术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对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更多关心、参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