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个人: 2022年以来,我市各界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为乡村振兴社会帮扶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广东省开展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目的是表彰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的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 是推动扶贫济困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请有意愿申报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的各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个人,根据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申报表》和《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申报捐款明细表》(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并于2022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慈善会。 申报流程
一、认定对象 在2022年度(即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团体、个人。 二、项目设置 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设金杯、银杯和铜杯。 三、认定方式及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级以上市乡村振兴局或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 (以下简称“6·30”办)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拟认定对象,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乡村发展基金会省扶贫开发协会、省教育基金会负责推荐省本级拟认定对象。企业、团体和个人也可直接填写申报表 (附件)向省“6·30”办自荐。 (二)材料审核。省“6·30”办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初审、整理,确定候选名单。 (三)会议评审。省“6·30”办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委会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 (四)征求意见及公示。将拟认定名单征求省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提请审定。将拟认定名单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通报表扬。对获得“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的企业团体和个人,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表扬,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省范围公告。 四、认定基本标准和依据 “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银杯、铜杯的认定,以认定对象 2022 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及参与“6·30”活动事迹为主要依据。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向全省各地捐赠接收单位捐赠“6·30”活动专项款物(实际到账)人民币(含物资折款)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的,授予金杯;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授予银杯;500万元以下、50 万元(含 50万元)以上的,授予铜杯。分年度捐赠款物的,按 2022 年度实际到账资金 (含物资折款) 计算。 五、推荐要求 开展“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活动,是弘扬善举,推动“6·30”活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周密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事迹真实,材料上报及时。所有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须于2023年5月25日前上报。 【温馨提示】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慈善会。 六、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寄送纸质材料(含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两种方式同时申报(识别以下二维码可下载申报表格)。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hyw@szgongyi.org.cn。 纸质材料请寄送以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三楼深圳市慈善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玉文,13538082627。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的通知